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申報代理
根據《深圳市發展改革委關于組織實施深圳市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2017年第一批扶持計劃的通知》、寶安區發改局《關于受理2016年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扶持計劃(第二批)的通知》等文件,深圳市及區級政府設置專項資金對企業實施的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項目給予扶持,扶持額度為發改部門核定項目投資額的20%-30%,單個項目市級扶持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區級按不同項目類別扶持最高不超過100至300萬元,同一個項目可同時獲得市級和區級扶持。每年分三至四批實施,扶持資金采取競爭性分配方式。
重點扶持領域:
節能減排技術應用
節能方面:電機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余熱余壓利用、高效LED綠色照明、分布式光伏、充電樁建設、建筑節能項目等;
減排及污染防治方面:高效除塵、脫硫脫硝、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揚塵抑制項目等;
循環經濟示范項目:
循環經濟示范工程:園區循環化改造,建筑廢棄物及余泥渣土綜合處置及資源化利用、電子廢棄物回收及資源再生利用、園林綠化垃圾資源化利用、餐廚廢棄物無害化處理及資源化利用,污泥減量及綜合利用,垃圾分類、回收、焚燒發電,再制造項目等。
節水方面:節水改造項目,雨水、中水收集及利用項目,海水淡化及直接利用項目等
申報基本條件(市級扶持):
?。?)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區)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正常經營滿一年上;
?。?)申報新建或在建項目的企業上年度資產負債率在70%以內。
?。?)在行業內或某一領域具有較高知名度、較好示范意義和較強帶動作用;
?。?)已建成項目完工時間追溯年度不超過2年,在建項目完工時間從申報之日起建設期不超過1年,對新建項目從申報之日起建設期不超過2年;
?。?)經專家評審后認定相關的總投資不低于200萬元。
區級對申報基本條件比市級要求低,各區要求不同。
存在下列情形不予扶持:
?。?)相同內容的項目在同一級政府不同部門重復申報;
?。?)企業因其違法行為被執法部門依法處罰未滿3年的;
?。?)企業在享受各級政府財政資助中有嚴重違約行為的;
?。?)未按規定進行工商年檢或者稅務申報的;
?。?)知識產權有爭議的項目。
申報代理流程:
簽訂代理意向、填寫情況調查表——>項目現場勘察——>制定代理服務計劃——>簽訂代理服務協議——>預付啟動資金——>搜集項目資料——>項目效果對比測試(必要時)——>制作項目申請材料——>向發改部門窗口遞交申請——>發改部門合規性審查——>補充項目材料——>發改部門專家評審——>發改部門現場考察——>補充項目材料——>發改部門審議——>發改部門公示征求意見——>財政部門核批——>發改部門通知企業提供專項資金監管資金帳號——>財政部門向企業帳號發放扶持資金(已建項目代理服務至此結束)——>企業支付全部代理服務費——>(在建、新建項目施工過程中)企業向財政部門申請使用監管帳號資金——>財政部門授權使用監管帳號資金用于企業購買項目相關設備——>(在建、新建項目完工后)企業向發改部門提交項目驗收申請——>發改部門組織現場驗收
代理申報用時:
市級扶持:約1-1.5年;區級扶持約0.5-1年。
所需材料:
項目申請表,項目資金申請報告,項目效果評估報告,單位法人注冊文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委托書、經辦人身份證),稅務登記證,上一年度納稅證明,項目用地規劃許可文件、房產證明或租賃合同,項目環評批復,項目節能審查意見,企業上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項目投資專項審計報告,項目資金投入報告,項目投入相關憑證(合同、工程核算書、竣工驗收報告、購置發票、銀行付款憑證),真實性聲明,誠信納稅證明。
依據文件:
《深圳市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深財建〔2012〕80號)
《寶安區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深寶規〔2014〕8號)
《寶安區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示范項目認定規程》(寶發改〔2014〕139號)
《南山區自主創新產業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節能減排分項資金實施細則)
《深圳市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循環經濟和節能減排實施細則》
《福田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循環經濟和節能減排申請指南》
《光明新區節能減排和發展循環經濟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坪山新區循環經濟與節能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深圳市龍崗區經濟與科技發展專項資金支持循環經濟與節能減排實施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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